阳泉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6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滚球体育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请与阳泉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阳泉市南山南路11号,邮编:045000,电话:0353-2296509)。
一、概述
2010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滚球体育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2010年我局在巩固原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重新对《阳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阳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和更新,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行。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根据各单位各处室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强化责任分解,由办公室及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合考核考评。规范建设信息档案查阅库,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有关信息。二是强化督查,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每有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府信息颁布,都及时与承办处(室)联系,督促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组织网络
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立、责任落实三方面强化举措,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组成,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和覆盖全局的工作网络。同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员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来源的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协调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补漏和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内容和格式进行公开发布,在全局形成了强有力的政务信息公开组织网络。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2010年,我局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了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尽最大限度地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对外公布。通过成立专门的新闻宣传机构,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通报我市国土资源工作情况,使得各项行政审批的过程更加透明;通过强化记者站的作用,积极主动提供方便,请记者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各种政务信息,加强了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可信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10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21条,主要包括网上信箱和在线咨询两种形式,对所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信件、电话、邮件回复等方式,均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了答复,没有发生超时现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诉举报的多种渠道,除常规电话、信函申诉举报的形式外,还在门户网站及办公楼大厅设立了信访接待信箱、行风评议效能监察信箱、土地矿产违法举报信箱、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煤焦领域反腐败举报信箱等,由相关处室负责处理有关的申诉举报。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事务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各处室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