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程序下载
发布时间:2017-12-03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我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使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好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服务,根据《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程序。
一、接待、登记。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网上信访问题,按照《阳泉市国土资源局信访接待制度》和《阳泉市国土资源局信访登记制度》的规定,认真阅信、热情接待,进行信访登记,所有信访问题都输入电子政务系统管理。
二、统计、分类。对群众来信来访按问题性质、轻重缓急、管辖区域进行统计、分类,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三、一般来信来访。对一般来信来访要转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处理,并填发《群众来信来访转办单》限期上报处理结果。
四、重要来信来访。对重要来信来访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影响的、信访人对县(市、区)国土部门处理意见不服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国土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市国土局直接办理。
五、报送、转送。对不属我局业务范围,需上级部门或其它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及时报送、转送其它机关处理。
六、领导批阅。所有来信来访事项,先由处室提出拟办意见后,报主管局长批阅。
七、移交办理。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性强的信访事项,报请主管局长批准,移交局有关业务处室承办。
八、催办、督办。对信访案件要及时催办、督办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查处结果。
九、结案审查。分管人员接到结案报告后,送主管局长审定;向上级呈报的重要案件,要经过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
十、退办。经审查不符合结案标准的案件,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向承办单位提出退办理由和进一步办理的要求,限期结案。
十一、行文上报。向上级机关报送的结案报告,行文规范,打印清楚,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级直接发县区的除外)。
十二、告知当事人。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属于哪一级处理的,由处理单位将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
十三、报告分析。每季度、每年进行信访统计和信访情况分析,向局长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四、立卷归档。按《信访立卷归档制度》规定,对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