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出台《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02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非法违法采矿构成犯罪必追究刑事责任”的强大舆论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山西省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报请市政府同意,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阳泉市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明确了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性,违法案件罚没收入数额,对举报人酌情给予 5000 至 300000 元人民币,最高 500000 元人民币的奖励。《办法》要求各级要设立奖励资金专户,奖励基金由同级财政按照上一年度矿产资源罚没收入的 10%列入预算,不足部分,按追加程序办理。此外,《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奖励范围与条件、举报受理和举报方式、奖励原则和标准、举报人权利与义务、奖励程序和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