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28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阳泉市国土资源局会议纪要第【2015】13号文件,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住宅位于市新华西街2区3-4-3,土地分摊面积35.93平方米,收取出让金59330元。
2、许全生、张桂萍住宅位于市新华东街一区7-1-17,土地分摊面积13.77平方米,收取出让金22800元。
3、白雪文、周娟住宅位于新华东街三区8-3-2,土地分摊面积13.71平方米,收取出让金22840元。
4、李广住宅位于市平东区16-2-13,土地分摊面积13.60平方米,收取出让金22530元。
5、何爱田、王雪仲住宅位于市矿区平潭街东区26-1-4,土地分摊面积25.151平方米,收取出让金42180元。
6、李晓林、常小春住宅位于市矿区平潭街东区25-1-7,土地分摊面积23.020平方米,收取出让金38460元。
7、孙丛英住宅位于南大东街小北沟铁三局15-4-1,土地分摊面积15.21平方米,收取出让金18880元。
7、白万忠、张淑萍住宅位于新华街7号楼2单元14号,土地分摊面积12.87平方米,收取出让金21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