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滚球体育 今天是:
国务院要闻 | 省内要闻 | 市政务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6-09-23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阳泉市国土资源局会议纪要第[2016]9号文件,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下:
1、王波住宅位于市南大东街小北沟铁三局16-3-16,土地分摊面积12.35平方米,收取出让金15540元。
2、张秩富住宅位于市北深沟新1-4-3,土地分摊面积9.05平方米,收取出让金15040元。
3、刘俊才住宅位于市小阳泉新村绿矾沟11-1-8,土地分摊面积7.5平方米,收取出让金9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