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发布时间:2016-12-30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阳政办函[2016]130号文件,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下:
1、赵春萍住宅位于阳泉市平坦街3小区1-1-10,收取出让金2169.06元。
2、许森住宅位于阳泉市桃南东路25-2-401,收取出让金2747.42元。
3、任和英住宅位于阳泉市小阳泉新村西垴23-1-14,收取出让金10317.41元。
4、薛雷住宅位于阳泉市四矿桥东街聚丰楼1单元10号,收取出让金2974元。
5、温国华住宅位于阳泉市青年路东街2-3-312,收取出让金2302.42元。
6、李秀芬住宅位于阳泉市赛鱼综合楼4-4,收取出让金1755.58元。
7、魏红梅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街6-3-7,收取出让金2491.19元。
8、王小力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二区6-3-6,收取出让金2228.32元。
9、冯吉兰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47号2-1-1,收取出让金2474.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