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阳政办函[2016]130号文件,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下:
41、武慧民住宅位于阳泉市小阳泉16-8-14,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2500元。
42、王润丑(张素花)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二区2-3-5,收取出让金1726元。
43、邵玉平住宅位于阳泉市平坦新区21-2-5,收取出让金1597元。
44、陈尚明住宅位于阳泉市北深沟1-1-5,收取出让金1114元。
45、林晓东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131号楼2单元3号,收取出让金2346元。
46、张福明住宅位于阳泉市青年路1-4-15,收取出让金10223元。
47、杨培恒(王玉英)住宅位于阳泉市新村绿矾沟5-3-17,收取出让金7922元。
48、王存义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气居25-4-7,收取出让金2575元。
49、何芙蓉住宅位于阳泉市平坦街二小区3-4-7,收取出让金1639元。
50、李静郁住宅位于阳泉市供电局三角线2-4-6,收取出让金30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