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发布时间:2017-05-09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阳政办函[2017]42号文件,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下:
391、岳金萍(孟建弘)住宅位于阳泉市小阳泉新村绿矾沟13-3-20,收取出让金1851元。
392、刘强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四区21-4-2,收取出让金4000元。
393、王乃华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四区21-1-9,收取出让金1785元。
394、史亚婷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山南路三院宿舍区1-3-12,收取出让金1526元。
395、童正富住宅位于阳泉市阳盛街住宅小区B-1-2,收取出让金2410元。
396、王勇涛(姚海霞)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37-3-2,收取出让金801元。
397、王美柱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街7-2-5,收取出让金2263元。
398、郝俊林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大街37号1-2-1,收取出让金2100元。
399、刘媛(刘军良)住宅位于阳泉市观象台21-2-6,收取出让金2000元。
400、冯树文(王宝卿)住宅位于阳泉市阳盛街8-2-4,收取出让金2100元。
401、石慧琴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大街97号3-5-12,收取出让金2288元。
402、段承国住宅位于阳泉市小阳泉新村西垴23-3-10,收取出让金2800元。
403、夏星贵(张玉荣)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四区15-4-6,收取出让金3500元。
404、张欣(柳莺)住宅位于阳泉市平坦街四区1-7-11,收取出让金1360元。
405、崔文弟住宅位于阳泉市德胜东街6-4-1,收取出让金1700元。
406、马彦军(马换娥)住宅位于阳泉市矿区桥西街18-1-3,收取出让金2848元。
407、齐鸿钧(樊宝英)住宅位于阳泉市东营盘10-3-3,收取出让金2684元。
408、冯军辉(范宏英)住宅位于阳泉市北深沟东区1号楼8号,收取出让金1684元。
409、杨树成(郗秀芬)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51号1-2-1,收取出让金1738元。
410、王保贵(吴念海)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岭坡三区C-4-9,收取出让金1282元。
411、王文洁等(地税32套)住宅位于阳泉市,收取出让金6842元。
412、杨秀梅住宅位于阳泉市公园路7号楼8号,收取出让金1952元。
413、董琛琛(原博)住宅位于阳泉市德胜东街综合楼1单元10号,收取出让金4200元。
414、黄明梅住宅位于阳泉市东营盘4-3-3,收取出让金1600元。
415、高计平(葛秀花)住宅位于阳泉市小阳泉37-3-16,收取出让金1812元。
416、李志坚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四区阳光小区13-4-1,收取出让金1868元。
417、孙宣住宅位于阳泉市义东沟住宅楼1单元24号,收取出让金1026元。
418、蔡春林(孟宝珍)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271号中区4-3-2,收取出让金1483元。
419、张莉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一区10-1-11,收取出让金2322元。
420、成永娥住宅位于阳泉市泉中路4-2-6,收取出让金2610元。
421、李丹住宅位于阳泉市东营盘19-2-7,收取出让金1966元。
422、李东花住宅位于阳泉市公园路2-西-1,收取出让金1888元。
423、郝维极(杜爱林)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50-4-2,收取出让金2278元。
424、李晓军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4区6-4-12,收取出让金1406元。
425、岳富强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一区6-2-12,收取出让金1814元。
426、杨静(张瑜)住宅位于阳泉市华盛街14-1-5,收取出让金1482元。
427、高红住宅位于阳泉市桃南中路一巷住宅楼2-14,收取出让金2507元。
428、马爱国(杨俊英)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街6-1-2,收取出让金2000元。
429、王翠华住宅位于阳泉市新泉路供电局2-2-6,收取出让金1690元。
430、乔建喜(赵会萍)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四区14-3-3,收取出让金2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