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阳政办函[2017]42号文件,个人住宅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下:
431、聂森林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山北路1-2-1,收取出让金1554元。
432、郭平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37号蔬菜公司宿舍楼2-4,收取出让金1111元。
433、葛志坚住宅位于阳泉市义井前街1-1-30,收取出让金1688元。
434、郑海鱼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4区4-2-5,收取出让金951元。
435、金栽壁(闫爱连)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大街97号3-1-2,收取出让金2800元。
436、王银保(张爱平)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庄路231号16-1-20,收取出让金1058元。
437、靳秀壁(王巧珍)住宅位于阳泉市蔡北6-4-7,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1950元。
438、李俊华住宅位于阳泉市教场街2-5-9,收取出让金1851元。
439、刘智成(刘香鱼)住宅位于阳泉市大阳泉煤矿6-2-2,收取出让金1800元。
440、杨俊玲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大街七一市场3-1-3,收取出让金1753元。
441、张根海(张晨)住宅位于阳泉市青年路4-2-15,收取出让金2300元。
442、尹志斌(安爱红)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庄路231号12-3-5,收取出让金1600元。
443、李鑫(刘静)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48号乙-1-403,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3000元。
444、王计妮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4区1号楼2号,收取出让金1135元。
445、陶敬芬(李津华 李风华)住宅位于日潭小区3组团3-4-10,收取出让金2457元。
446、李效庭住宅位于阳泉市龙躺梁18-2-2,收取出让金1266元。
447、郭逢晖(郭秀珍)住宅位于阳泉市泉中路综合楼2-2,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2256元。
448、赵兵全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49-1-25,收取出让金1580元。
449、景彬彬住宅位于阳泉市桃南东路13-1-2,收取出让金1500元。
450、范文成(刘艳玲)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东街四区16-3-6,收取出让金2964元。
451、孙保功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岭坡三区C-2-5,收取出让金1137元。
452、张连生(王金风)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庄路10号1-2-13,收取出让金1000元。
453、刘国玮住宅位于阳泉市三角线19-3-8,收取出让金1167元。
454、王全义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岭居委14-1-11,收取出让金1938元。
455、杨红波(梁涛)住宅位于阳泉市青年路南巷7号3-1-16,收取出让金1716元。
456、杨艳敏住宅位于阳泉市巨兴街2-1-4,收取出让金2547元。
457、夏永祥(刘耀霞)住宅位于阳泉市巨兴街3-1-18,收取出让金2000元。
458、白冰(李静)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五区2-4-5,收取出让金1393元。
459、罗庆义(罗晓峰)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庄路13号2-1-2,收取出让金1258元。
460、何玲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西街四区4-5-11,收取出让金1008元。
461、余香萍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街住宅3-8,收取出让金1900元。
462、李永强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132-1-3,收取出让金3229元。
463、任双凤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西街96-2-13,收取出让金2500元。
464、张润斌(朱月珍)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47号2-1-7,收取出让金2120元。
465、李小久(何美艳)住宅位于阳泉市巨兴街14号院2号楼22号,收取出让金1412元。
466、王瑞林(杨爱林)住宅位于阳泉市新泉路12-3-18,收取出让金1650元。
467、赵永胜(李红林)住宅位于阳泉市德胜东街13号1-1-7,收取出让金2843元。
468、贡文(郄久荣)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庄路231号20-6-8,收取出让金1421元。
469、张友仁(尚向阳)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130号,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2900元。
470、狄乃刚(赵红艳)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大街苹果园2-1-2,收取出让金1400元。
471、高志杰(张学宏)住宅位于阳泉南大东街小北沟铁三局15-6-12,收取出让金2257元。
472、陈秋林(孔小玲)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庄路231号16-2-11,收取出让金1215元。
473、李彩霞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街6-1-5,收取出让金2567元。
474、刘晓红(罗晋)住宅位于阳泉市德胜东街35-5-16,收取出让金1306元。
475、常华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大街129-中-1,收取出让金1933元。
476、郭书云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山南路圆珠笔厂底商住宅楼4-9,收取出让金2550元。
477、刘维斌(李美玲)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华街7-3-20,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1835元。
478、程银猫住宅位于阳泉市南山北路6-1-14,收取出让金2157元。
479、张进才(刘荣梅)住宅位于阳泉市公园路5-4-6,收取出让金1596元。
480、唐明生(李萍)住宅位于阳泉市平坦街平东区10-1-20,收取出让金1781元。
481、常奕(杨瑞清)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C-1-10,收取出让金3000元。
482、张杰(朱洁明)住宅位于阳泉市小阳泉路南2号楼35号,收取出让金1750元。
483、李钧宪住宅位于阳泉市三角线2-1-5,收取出让金2280元。
484、余志忠住宅位于阳泉市福寿街2-2-6,收取出让金1691元。
485、毕俊祥住宅位于阳泉市北大街30号1-2-9,收取出让金2868元。
486、秦印刚住宅位于阳泉市三角线3-6,收取相当于出让金价款3821元。
487、刘国玮住宅位于阳泉市三角线19-3-7,收取出让金2275元。
488、周洁住宅位于阳泉市新建路1-1-103,收取出让金2373元。
489、张立芹住宅位于阳泉市水泵厂北侧7-3-12,收取出让金2138元。
490、王仔祥住宅位于阳泉市官坊街9-4-20,收取出让金14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