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球体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2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加快城市建设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根据盂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经盂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依法收回以下宗地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详细情况如下:
1、位置:县城商贸街046号
2、面积:1438.6平方米(合2.16亩)
3、四至:东至南村小路,南至公路,西至第一农贸市场,北至南村小路。(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本公告时效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止,在公告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反馈至盂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李文玮
联系电话:0353-8080510
特此公告。
盂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