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平定县国土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平国土资告字(2018)11号
经平定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 度要求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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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m) |
|||||||||
2016-106 |
冠山镇南关街村 |
23695 |
居住用地(商业配套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
≤3.2 |
≤40% |
≥35% |
≤60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200元/m2 |
1884 |
2354 |
3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24日,到平定县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24日,持竞买申请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到平定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我局将在2018年10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定县国土资源局五楼,采用网上竞价(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需按要求先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咨询电话:0353-2560178)。挂牌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时至2018年10月26日9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长为10分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用于平定县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
(三)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平定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平定县东大街33号
联系人:余朝霞
联系电话:0353—6162124
开户单位: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开发区支行
行号:102163000439
账号:9558830503000084217
平定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