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源头活水”注入贫困地区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立足职责,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把深度贫困地区土地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到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增值收益转移到深度贫困地区。截至目前,已为深度贫困地区筹集资金超过1800亿元,在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之外为脱贫攻坚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得到了地方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和真心欢迎。10月17日,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计划管理处获得组织创新奖。
近年来,四川省不断加大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在项目推动下,一个个美丽新村陆续崛起。
“增减挂钩”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增减挂钩全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即拆旧)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城乡建设(即建新),获得收益返还农村,用于支持“三农”。
为了支持脱贫攻坚,解决脱贫攻坚资金难题,自然资源部翻箱倒柜、倾囊相助,不断拓展增减挂钩政策内涵和适用范围。
截至目前,增减挂钩先后经历了县域内试点支持新农村建设、省域内流转助推脱贫攻坚、跨省域调剂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三个发展阶段。
2016年,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节余指标突破县域,实现省域内流转。2017年,再次拓展政策范围,允许省级贫困县的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2017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允许“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节余指标突破省域,实现国家统筹的跨省域调剂。
新机制丰富政策供给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是支持脱贫攻坚建立的新的制度机制。
在前期调查分析基础上,自然资源部研究起草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短短三个月内完成了摸底调查、分析测算、征求意见、部门会商、上报国务院等完整流程。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办法》,为规范有序开展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提供了政策支撑。
跨省域调剂政策与以往政策相比有了较大拓展。例如:为了充分显化土地级差收益,落实精准扶贫,《办法》将调出节余指标地区限定在深度贫困县。为了最大化体现帮扶力度,允许帮扶省份全省域范围均可购买使用深度贫困地区节余指标。
针对跨省域调剂的土地和资金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为确保深度贫困地区能够普遍享受政策红利,《办法》采用量价双重调节机制,国家统筹调剂任务和资金,实现东西部调剂资金的整体平衡。同时,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档分担规则,以及目前省域内节余指标调剂的价格水平,确定了主要帮扶省份调入价格标准。
考虑到深度贫困地区多为生态环境脆弱区域,有的区域不宜复垦为耕地,《办法》还从因地制宜复垦角度出发,按照与帮扶地区建设占用土地的生态价值、粮食产能大体相当的原则,允许深度贫困地区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
《办法》明确,自然资源部商有关部门综合测算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任务,经国务院同意后下达相关省(区、市)。帮扶省份应当全额落实调入节余指标任务,鼓励多买多用;深度贫困地区按任务配额实施拆旧复垦安置和产生节余指标。同时根据国家支出预算管理规定,《办法》明确由财政部统一收取和拨付调剂资金。为切实保障调剂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2019年,国务院批准,调剂资金由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
此外,为了加强部省监管,专门建立了部省两级监管平台,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开展日常监测监管。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违背群众意愿强行实施的,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停止拨付并扣减调剂资金。
好政策带来一举多得
实践表明,增减挂钩政策是含金量很高的一项支持政策,为贫困地区提供了脱贫攻坚战急需的“真金白银”,向贫困地区注入了“源头活水”。随着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范围的逐步拓展,该政策对贫困地区的“输血”和“造血”功能不断强化,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对贫困地区,筹集了安置补偿、土地复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类资金,助力了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居建设,激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对帮扶地区,解决了计划指标紧、耕地占补平衡难、项目落地难的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发展空间。对国家,优化了区域、城乡的用地结构和布局,实现了资金资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势互补,促进了区域协商发展,可谓一举多得。
目前,国家确定的调剂任务已完成。另外,基于帮扶省份2019年超额申请的调剂资金,在今年增加了一批调剂任务分配到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增加的调剂任务也已下达实施。
自然资源部正按照中央有关调整完善脱贫攻坚帮扶政策的要求,积极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协商,研究完善2021年之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