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2号)
发布时间:2022-07-08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42号)
近期,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江苏省徐州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地陆续发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存在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西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交通场站和公路卡口防控工作
1.各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继续对疫情高、中风险区的入泉返泉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隔离管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措施;对疫情低风险区的入泉返泉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点对点接返健康监测3天,推送信息并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如该低风险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区,立即回溯7天开展人员追踪排查。
2.对省外无疫情风险县(市、区)的入泉返泉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泉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建议在第一落点进行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3.省内无疫情时,省内人员、车辆有序通行。
二、严格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入泉返泉人员管控措施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泉返泉人员,赋红码,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泉返泉人员,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泉返泉人员,抵泉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理,完成核酸检测后转绿码。
4.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排查时间从当地调整风险等级之日起回溯7天。
三、严格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密切接触者,赋红码,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密接的密接,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 1、3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对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集中隔离场所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对治愈出院或解除集中隔离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同住人员,在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及时规范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和发生危重症及死亡病例最有效的手段。鼓励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尤为必要。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朋友主动接种疫苗并完成全程接种。接种疫苗后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不能松懈,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