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滚球体育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3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滚球体育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17〕72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示范区土地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征地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公开渠道,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滚球体育加强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43 号)要求,省厅组织开发了“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定于201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运行。现就系统运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运行的重要意义
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运行,既是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滚球体育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征地管理,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的重要手段,对于切实解决我省部分市(县、区)征地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清晰、查询获取不便捷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运行系统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系统运行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征地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系统运行各项工作
(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通知》要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征地告知书; “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其中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还要公开批准与申报情况变化信息。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开的征地信息类别和内容。公开的各类信息要采取数据化格式,确保公开信息条目清晰、便于查询。
(二)落实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省厅负责公开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和征地相关的政策文件;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公开征地告知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材料和本级征地相关政策文件。上述信息在征地实施中发生变化的,要一并公开变化的情况。
(三)统一发布时限。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征地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发布征地公开信息。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由省厅收到批复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公开;征地告知材料、“一书四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省厅公开批准用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材料形成生效后10 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公开。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运行。2017 年1月1日以后批准的征地信息,7月1日前全部录入系统公开,2017 年1月1日以前至2015年4月1日批准的征地信息,8月1日前全部录入系统公开;2015年3月31日前形成的征地信息,各地年底前逐步补充纳入系统公开。
(四)畅通系统运行渠道。系统依托互联网运行(网址为: http://z.shanxilr.gov.cn/)。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向市、 县提供征地信息公开页面链接,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须将征地公开信息同步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设置的“征地信息专栏”。对于各地已经开发运行的相关信息系统,要在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信息化成果,转化、统一到全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上,做好数据库对接及数据转换工作,确保全省公开的征地信息协调一致。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平台高效运行。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抓紧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二)严格信息核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在征地信息公开前,要严格核对相关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与用地报批材料、批准情况以及批后实施情况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
(三)严格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安全。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信息中涉及保密事项的,要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同时,做好系统后台用户名和密码的保密和管理工作。
(四)严格系统填报,充分发挥系统效能。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征地工作的要求,在内网上及时、准确填写批后实施情况,确保征地批后实施各环节的监测管理和数据汇总,可跟踪、可监督,充分发挥征地信息系统效能。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