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9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发区分局:
为加强政府数据资源管理,规范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为,促进数据资源有效开发利用,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市总体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开放工作
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的市级重点工程,也是我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智能物联网示范基地的基础性工程。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高度重视,从各个方面给予该项工作充分保障,并把政府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开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当中。
二、政府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开放的范围
我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各类政务数据资源信息,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律共享或开放。政府数据资源信息中含有部分敏感内容的,所属科室或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脱敏后共享或开放,不得以含有部分敏感内容为理由不予共享或开放整个政府数据资源信息。
三、政府数据资源信息的归集与更新
(一)有业务信息系统承载的政府数据资源信息(例如数据库等),资源所属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地理信息中心协调省、市主管部门统一开发接口,采用请求响应的调用服务方式实现共享开放,原则上不允许采用拷贝数据的方式,数据资源根据系统使用情况随时更新。
(二)无业务信息系统承载的政府数据资源信息(例如word文档、pdf文档和exel表格等),由数据资源产生所属科室提供,地理信息中心统一向相应的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推送数据。如政府数据资源信息发生变动,有关科室应及时通知地理信息中心予以更新。
四、政府数据资源信息共享的申请和受理
(一)其他政府部门通过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向我局提出的共享申请,由地理信息中心归口统一受理,有关科室研究办理,所申请的数据资源属于共享范围内,且提出的使用范围、实际用途、安全保障措施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同意共享;否则予以驳回,并告知原因。
(二)各科室如有需要申请共享其他各级政府部门资源的,应当就所需资源名称、使用范围、实际用途、安全保障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地理信息中心,由地理信息中心通过市统一平台向资源所属部门提出申请。
五、加强政府数据资源信息报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制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数据资源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把政府数据资源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当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共享的保障机制,完善各类信息收集、发布、通报和追责、问责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工作常态
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严格把关,认真安排部署,形成工作常态,明确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撰写、审核及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市局将对各单位的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问题较多且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报送政府信息内容如下:
工作动态、要闻、通知公告、各单位行政办理事项结果(包括事项办理服务指南、滚球体育、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内容的基本信息)。
(四)政府信息的推送方式:各县(区)局自行审核后,安排专人每天整理相关信息,下午五点前发送至yqgtxx@qq.com;市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将工作动态、要闻、通知公告类信息发送至局公共信箱AA国土信息,由局办公室审核;业务工作权责清单类信息、事项办理服务指南、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业务工作数据资源信息由各分管局长审核后发送至yqgtxx@qq.com。
做好政府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报送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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