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代表市政府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职能部门。2020年自然资源部门坚持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三者并重,较好地履行了国有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国有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我市各种自然资源总规模如下:
(一)土地资源
根据公布的土地调查成果,我市土地总面积为45.59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0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57%。在国有土地中,耕地166.07公顷,建设用地1.07万公顷,其他农用地和其他土地9957.24公顷。
(二)矿产资源
全市已查明矿产资源25种,探明储量的矿种13种,已开发利用的矿种19种。主要以煤、煤层气、铝土矿(耐火粘土)、石灰岩为主,其次是石膏矿、砂岩、玄武岩、石英矿、大理岩、白云岩、长石、花岗岩、紫砂陶土、地下热水等。全市现设置各类采矿权176座,其中煤矿48座,非煤矿128座。
截至2020年底,主要矿种保有储量分别为:煤炭76.93亿吨,铝土矿(耐火粘土)3.79亿吨,石灰岩1.96亿吨,煤层气275亿立方米。
(三)森林、湿地资源
阳泉市现有 12 个自然保护地,总批复面积为24505.88公顷。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为山西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批复面积11017公顷 );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为阳泉市翠枫山风景名胜区(批复面积1300公顷)、平定县娘子关风景名胜区(批复面积4500公顷);省级森林公园7处,山西省诸龙山森林公园(批复面积2000公顷)、山西省尖山森林公园(批复面积1518.84公顷)、山西省和谐园森林公园(批复面积366.67公顷)、山西省狮脑山森林公园(批复面积670公顷)、山西省冠山森林公园(批复面积333.33公顷)、山西省翠枫山森林公园(批复面积1300公顷)、山西省药林寺森林公园(批复面积266.67公顷),省级湿地公园2处,为盂县梁家寨省级湿地公园(批复面积566.7公顷)、阳泉市桃河省级湿地公园(批复面积666.67公顷)。
(四)水资源
根据2004年阳泉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结果,我市本地水资源总量为5.06亿m3(扣除地表水、地下水重复量0.6亿m3)。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06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3.60亿 m3。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07 m3,远低于全国人均2200 m3的水资源占有量。
我市水资源主要分为三大系统,分别为娘子关泉域水资源系统、滹沱河水资源系统和威州泉域岩溶地下水系统。其中:娘子关泉域水资源系统位于阳泉市泉域面积2430 km2。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2.13亿m3(合6.76m3/s);滹沱河水资源系统位于盂县北部,以地表水为主,主要包括滹沱河干流及其支流乌河、龙华河等,为我市最大的过境河流,入境水量为3.84亿m3,出境水量为4.75亿m3,本地资源量0.98亿m3;威州泉域水资源系统位于阳泉市东部,在阳泉市分布面积为578.72km2,地下水年可开采量为212万m3。
二、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
(一)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
第一,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2018年至2020年,每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为108.89、88.37万亩。通过市、县、乡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建立上下联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切实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完成了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各项政策规定,建立了阳泉市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指标储备库,真正做到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保证了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我市的严格执行。通过每年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县区政府自查、市政府检查,国家耕地保护各类监测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二,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管控,加快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对超标准、无标准的建设项目开展节地评价,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2020年省政府批复我市4个批次建设用地、1个单独选址项目,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45.9755公顷。
第三,盘活存量用地。以“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为主攻方向,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向纵深发展。开展了2009-2017年“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进一步拓展了转型项目建设落地发展空间。积极推进我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2017-2020年)》,大幅盘活城镇低效、散乱建设用地,提升用地效益。对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实施清单化、台账式管理,逐项推进落实,逐条对账销号,处置闲置土地390.12亩,完成省厅下达处置任务的592%,全省排名第一。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已供应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宗地坐标填报率达95%以上,完成省厅目标要求,土地供应预警信息处置率达100%,全省排名第一。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830.9亩,占省厅下达任务的100.61%。在全省18个省级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评价工作中,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度综合排名全省第五。全市节约集约用地九项指标综合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二)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5座矿山列入山西省绿色矿山名录,其中2座矿山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积极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开展矿业权信息公示和实地核查工作,督促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176座持证矿山全部上报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网,上报率100%。35座生产煤矿和所有非煤矿都已完成储量核实报告和年报工作。办理了36个非煤矿山采矿权登记。
(三)大力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发展
第一,国土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在完成4.58万亩国省造林任务的基础上,完成200余万株义务植树和490亩裸露山体绿化任务。推进8个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20株省级古树保护管理工作任务。全市2020年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491万亩,由于进行了有效的监测调查和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但没有成灾,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4.45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有害生物防治率99.15%。对全市有林地实施监测监制,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1%。共检疫出圃苗木8600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复检苗木30万株,从源头上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第二,清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做好整改工作。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一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自然保护区各类问题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重点协调冠山药林寺省级自然保护区、梁家寨省级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好勘界立标工作,基本完成确标立界工作任务。
(四)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
娘子关泉域地下水取水量占全市总取水量的70%左右,该水源是我市目前工、农业及生活用水唯一依靠的水源;滹沱河水资源系统本地资源量0.98亿m3,开发利用量为0.15亿m3,仅占本地资源量的15.3%,主要为沿岸农业灌溉和农村生活用水;威州泉域水资源系统水源在我市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主要为农村分散取水。
2020年,全市年均总取水量为1.8543亿m3,按国民经济各部门取水量分类,可分为工业及三产、生活、农业、生态四大类,其中工业、三产用水量为0.805亿m3,生活用水量为0.5661亿m3,农业用水量为0.3561亿m3,生态用水量为0.127亿m3。按取水水源类型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类,其中地表水取水量为1.2973亿m3,地下水取水量为0.3298亿m3。
2020年,省下达取水计划2.25亿m3,经初步统计,实际用水量为1.85亿m3。供水工程主要有四类,为提水工程供水、引水工程供水、蓄水工程供水、水井工程供水和其他水源供水。
(五)加强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
扎实推进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治理,一是承担好省下达治理任务。我市共承担省下达的采煤沉陷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7个,包括原阳泉煤业集团一矿、二矿、三矿、四矿、五矿,以及固庄煤矿和荫营煤矿,治理恢复采煤沉陷区153.54平方公里,项目投资9698.87万元。截止2020年底,7个试点项目均已初验完毕,其中5个试点项目完成省厅终验,2个正在整改(原阳泉煤业集团二矿和荫营煤矿)。二是全力做好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0年,省下达我市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417个图斑、2万余亩,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3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完成417个图斑、2.17万亩生态修复任务,占总任务的107.8%。全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后恢复耕地0.48万亩,有林地0.11万亩,灌木林地1.26万亩,其他草地0.21万亩。2021年1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致雷市长感谢信,充分肯定我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得到省领导、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的高度认可,省自然资源厅对阳泉市表示衷心的感谢。三是认真组织编制了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督促各有主矿山积极履责。
(六)深化古生物化石开发保护
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建成南山公园化石科普园、全市第一座木化石原地保护展览点,加强古生物化石调查。发现整理古植物化石216种、海洋无脊椎动物化石200余种,石炭纪至二叠纪时期木化石591株。深化古生物化石研究,邀请中科院进行研究指导,发现白氏桃河兽、阳泉长寿螈、混合阳泉木、梅氏达姆德木4个世界新物种,首次在我国发现瓣齿鲨化石,发现我国最粗的科达木化石;拓展古生物化石科普。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化石科普进校园,为5000余名青少年进行化石科学普及。在化石保护区域为周边城市及当地的旅游与研学团体进行化石法规与化石知识的科学普及,普及群众20000人。
争取省厅和国家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和古生物化石调查两个省政府全额投资的地质勘查项目,争取资金2500余万元。国家重要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申报工作正在等待自然资源部终审。
三、自然资源重大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一)合理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走在了全省前列。我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1个目标、3大定位、5个开发保护战略”的思路(1个目标:“生态魅力格局、美丽公园山城”;3大定位: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辐射带动的山西东部门户和区域中心城市、山西省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与生态宜居公园城市;5个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生态优先战略、开放转型战略、城乡融合战略、中心提振战略、智慧治理战略),初步确定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1179.04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58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215.54平方公里。同时,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三区两园”(即: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上庄煤电一体产业园、娘子关—固关文旅产业园)充分保障,共投放拓展用地指标33015亩,占总拓展用地指标的58%,为我市的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留足空间。
(二)科学编制“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为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有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严格落实现行环境保护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引导矿业权投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提升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推动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我市启动了《阳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初稿,2021年底上报省厅批复。
(三)落实建设用地双控新机制
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对超标准、无标准的建设项目开展节地评价,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实行了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永续利用的目标。
(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滚球体育汾河“‘七河’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修复”和坚持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近年来政府先后印发了《阳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阳泉市“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阳泉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等管理制度考核文件,把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等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同时,严格取用水管理,对取用水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实施用水计划制度,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加强地下水监管,连续三年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加强水源保护,完成了对娘子关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现娘子关泉水流量不低于6m3/s的保护目标,深化取水许可改革、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四、自然资源保障经济发展和使用制度改革情况
第一,有效保障了建设用地需求。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2020年,围绕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项目建设,坚持以用为先,全市共上报省农转征土地5249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51宗,总面积4122.56亩;省政府批复我市4个批次建设用地、1个单独选址项目,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45.9755公顷,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
第二,积极探索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一是我市已完成了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等四项工作,为下一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定了《阳泉市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实施细则》,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租赁、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三是出台了《阳泉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建设用地处置暂行办法》,为国企改制过程中土地资产合理配置提供了依据和办法。
第三,加快了“标准地”改革步伐。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滚球体育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市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阳泉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标准地”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阳泉开发区、平定开发区高度重视、率先行动、精心准备,在做好一系列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9月16日,平定开发区成功出让“标准地”1宗,面积274.572亩,成交价7195万元。9月17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出让了两块“标准地”,出让面积合计105.73亩,成交价3435万元。平定开发区和阳泉开发区三宗标准地的出让,“一龙两凤”,标志着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的帷幕正式拉开,成为引领全市“标准地”改革工作的“排头尖兵”,为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标准地出让提供了典范,奠定了基础。2020年,通过大力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地价水平,全市共计收取土地出让价款9.5亿元。
第四,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从行政许可、业务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效能等方面完善了制度及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2020年,征收、追缴采矿权价款(本金、资金占用费、滞纳金)7.61亿元。
五、国土资源调查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情况
第一,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基本完成。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滚球体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总体部署,我市以数据真实、规范调查、按时完成为工作底线,于2020年10月基本完成了这项政治任务,调查成果作为全省第一批上报国家,并于11月顺利通过国家级核查。目前国家尚未公布成果。通过调查,全面摸清了我市自然资源家底,夯实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数据基础。
第二,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清晰界定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边界,按照分级与属地登记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滹沱河阳泉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调查等主体工作;对应由我市负责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阳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并在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了初步修订,目前已提请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核。实施方案待省厅审核、市政府印发后,将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桃河、温河等河流、翠枫山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狮脑山国有林场等森林资源、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第三,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提质增效。在原登记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抵押、注销登记实现“即来即办”,转移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他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并在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实行。为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设置综合窗口,集成办公,实现了登记与税费缴纳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与公证、水、电、气、暖等部门联合办公,为群众提供了“登记+交易+税务+水电气暖”一体化的“保姆式”服务;主动与银行对接,将不动产抵押登记提前延伸到建行设立的便民服务点;2020年底成功接入到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了抵押、查询、转移等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手机掌上办理。推行了“地证同交”、“房证同交”,彻底解开了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先交房后办证”和“交房难交证”的心结。
六、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情况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先后开展了9个涉及非法违法采矿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历史上非法违法采矿区域,特别是对废弃厂房、蔬菜大棚、农业设施、储煤场、型煤厂等极其隐蔽场所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打击查处一起。同时,为及时掌握各县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情况,我局常态化成立了6个督导组,不定期的对各县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出动巡查41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3910余人次;巡查历史上非法违法采矿坑点及重点热点区域6620余处/次;行政立案57件,已全部结案,罚没款共计190.43万元。
(二)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2020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土地卫片图斑共4686个(经核查拆分合并为4869个),面积41025.32亩(耕地8611.96亩)。其中合法图斑338个,面积4363.54 亩(耕地593.07亩);违法图斑610个,面积5875.87亩(耕地1836.89亩);其他图斑3921个,面积30785.91亩(耕地6182亩)。全市违法图斑610个,涉及违法用地399宗,立案查处310宗,非立案处理89宗。收缴罚款4795.4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4.8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0.06万平方米。补办用地手续涉及耕地333.7亩;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涉及耕地5.06亩。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耕地10.22亩;已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涉及耕地1130.14亩。按照政策规定扣减上述用地后,全市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57.77亩,违法比例14.72%,均低于自然资源部规定的市级500亩和15%的问责标准。
(三)精心组织专项行动
第一,扎实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我市共涉及7方面156个问题,截止2020年底整改到位105个;第二,全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截止2020年底,全面完成数据摸排上报工作,全市摸排上报存量问题图斑总数5567个,面积92971.75亩,其中耕地6961.70亩;全市摸排发现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个,已全部整治完毕。第三,认真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全市排查发现违建别墅3处,分别是:郊区杨家庄乡孙家沟村宜居小区连排房、矿区蔡洼街道蔡西社区44楼山里别墅、盂县梁家寨乡鳌头村李树青个人房屋。按照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政策标准,分别对矿区山里别墅、盂县李树青个人房屋采取拆除处置,对郊区孙家沟宜居小区连排房采取没收、保留建筑物处置。2020年底,已对矿区山里别墅、盂县李树青个人房屋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已对郊区孙家沟村宜居小区连排房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对违法建筑物全部张贴封条进行封存。已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8人。
七、存在问题
(一)自然资源国有资产量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尚不明确。国家、省尚未制定市级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进程。二是清单式资产管理模式未形成,工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数据不一致、口径不统一的现象,影响自然资源清单细化工作。三是急需建立统一的统计标准,货币量化自然资源。四是动态监管模式需进一步提升,多源监测指标难统一、监测时间跨度难统一,导致数据更新不及时,跨部门、跨系统、跨专业协同的工作机制和统一的信息动态监管系统需要建立和完善。
(二)耕地保护难度大
一是坚守耕地红线与保障社会发展压力较大。我市耕地总量进一步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进一步扩大,导致我市近郊部分县区面临各类工程项目占用耕地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状况,依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用地手续无法办理,使我市原本存在的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日益尖锐,各级政府坚守耕地红线与保障社会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占补平衡矛盾突出。我市耕地质量低、后备资源匮乏,高产水浇地及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较少,且地质条件相对复杂,大部分分布在人烟稀少的偏远山区,易于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这几年已经基本开垦完毕,根据国家占补平衡“占优补优”政策规定,我市今后补充高等级耕地越来越难,我市部分重点项目难以避免的占用中心城区高等级耕地,将难以实现占补平衡。三是阳泉市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保护难度较大。我市大部分不易耕种的低等级耕地被列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农民耕种积极性普遍不高,加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进城务工,耕地撂荒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撂荒现象逐年增多。
(三)矿产资源管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煤炭资源支撑能力逐年下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提高了生产能力,煤炭资源储量以每年8000万吨的速度减少。非煤矿山开采利用率低,历史欠账多。管控力量薄弱,管控措施不多。
(四)生态修复治理资金缺口大,历史遗留欠账多,修复难度高
近年来,市县政府累计投入资金2.26亿元,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私挖乱采和涉煤涉矿工程毁坏面积14511.41亩。剩余的6251.76亩私挖乱采和涉煤涉矿工程面积,都是治理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资金缺口大的生态修复项目,市县财政资金筹措困难,难以短时完成治理恢复。以东西垴村避让搬迁工程生态修复为例,初步估算,需投入修复资金8亿元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露天矿山损毁图斑2385个,面积22.3万亩。其中:有主的961个,面积13.5万亩,无主的1424个,面积8.8万亩,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全市现有煤矸石总储量达3亿多吨,而且每年产生煤矸石1600多万吨,矸石场治理技术含量高、难度大,需要持续治理,逐步改良,提升治理效果。同时,因采煤还形成了485.89平方公里的塌陷区、采空区,形成沉陷面积大、受灾范围广、治理周期长、资金缺口巨大等诸多问题和困难。
(五)监管矿山企业超层越界违法行为难度大
我市部分石灰石企业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资源已近枯竭,矿山企业的扩界申请迟迟得不到批复。特别是有些新建矿山企业需按照安全生产设计方案配套工业平台、厂区道路等,但这些多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外,一旦动工必然涉及矿产资源,如不按照方案要求建设,将面临罚款等惩治措施,这种两难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矿山企业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难度。
八、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滚球体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参照部门任务分工,按照省、市部署安排,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积极做好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相关工作并接受监督。
(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基础,按照国家、省部署,适时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专项调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为区域经济发展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内部信息互通共享。按照《阳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安排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在先行完成市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市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降成本,便民利企再深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三)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三级贯通、一网通办
按照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动态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完成“一张表单”,积极推进“一套机制”,规划编制“一张蓝图”。
(四)持续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运用好阳泉市占补平衡土地指标库,对各县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指标实行统一收储、统一管理、有偿使用,加强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充,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和总量平衡。
(五)加快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石灰岩矿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到2025年,力争所有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于新设的露天矿山要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方向和标准,提高准入门槛。以保护优先、合理开发、规模集约、绿色发展为导向,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整合,推进非煤矿产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实现非煤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升非煤矿山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对石灰岩矿进行分级管理,引进大型集团,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六)加大生态修复治理
加大对有主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监管和提取力度,确保足额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争取黄河流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上报阳泉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拓宽生态修复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治理,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生态修复多元化发展。
(七)高度重视,源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自然资源监管的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工作监管力度,提升执法监管的效能,完善矿业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要求,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零容忍”,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从严从快,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