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1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主要数据进行公布和解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晓华出席,公布《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王德才出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中新社、山西日报社等32家中央驻晋及省内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出席。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历时近3年、近万人参与调查工作,汇集调查图斑900多万个,全面查清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形成全省2019年12月31日的时点数据。其中,耕地386.95万公顷(5804.25万亩),园地64.09万公顷(961.38万亩),林地609.57万公顷(9143.50万亩),草地310.51万公顷(4657.66万亩),湿地5.44万公顷(81.64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1.76万公顷(1526.3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6.98万公顷(404.7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31万公顷(259.62万亩)。
会议指出,“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国土利用状况和国土资源家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是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基础参考,对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此次国土调查不同于以往的土地调查,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调查内容更加精细。按照“两统一”职责、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多规合一”的新要求,明晰了林草分类标准,摸清了地类之间的转换变化情况,掌握了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情况,还把耕地变为其他农用地的情况,按恢复耕种的难易程度进行了区分和标注;二是技术方法更加科学。在充分运用遥感监测、卫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常规调查技术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查清并汇集的调查图斑数达900多万个;三是工作组织更加高效。建立并全面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通过统一的“国土调查云”平台,实现了外业调查、内业核查、数据建库等工作的上下联动、远程对接和实时印证,有力支撑了调查效能提升,特别是有效地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外业核查困难;四是质量管控更加严格。坚持全程质量管控,监理全程参与,省级全面检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省“三调”办成立督导组、技术指导组和核查组,根据各阶段调查任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工作,督促市县调查进度,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成果质量真实可靠、符合实际。
会议强调,当前全省上下正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县耕地保护责任,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遏制全省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完成全省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依据“三调”数据成果,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全省国土空间。要统筹生态建设,加强黄河流域山西段和省内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潇河、御河的生态保护。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加强村庄内部空心村、闲置用地的开发整理利用,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积极推动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和发展。
省“三调”办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