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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原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30号、31号和62号、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完成了一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资质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的单位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联系。
联系电话:0351—7731067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05月26日
附件:
获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升级的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