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推行“交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6月9日上午,阳泉乐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领取交地确认书的同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这是我市推行“交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新举措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此举最大限度地缩减了企业等待办证的时间,加快了企业开发建设速度;同时,发证所需的各项审核工作从后置变成前置,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企业用地流程,为企业最大程度节约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我市首家实现“交地即交证”的阳泉乐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的不动产权证涉及土地位于宁波北路的一宗商住混合建设用地,由该公司公开竞拍取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从该宗地的公开出让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出,就采取提前介入、并联作业等方式,将权籍调查和内业审核同步提前,完成了登记预审、现场勘查、四邻确界、测绘落宗、信息入库等各项工作,并安排专人提供全流程业务指导、跟踪服务,使企业顺利地实现了“交地即交证”。
“交地即交证”有效解决了地证不同步带来的矛盾,促使企业提高了完税缴费意识,为企业下一步的抵押贷款提供了便利,加快了企业项目落地和顺利达产达效,在企业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也持续深化了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了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