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着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标准地”改革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落地,8月12日,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标准地”改革推进会。市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及分管土地利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我市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标准地”改革总体情况及各县区完成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滚球体育印发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16号)文件精神,并对文件重点部分进行了解读,局分管副局长就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结果导向。各县区局“一把手”思想认识要到位,要用非常手段、非常方式、非常精力抓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和“标准地”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研判形势,认真分析原因,做到精准施策。二是要强化担当、压紧责任。要把这两项工作能否按期完成,当做检验我们工作能力的标准。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列出“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倒排工期,清单式推进,针对不同地块的不同问题分类处置,特别是“未供即用”土地,长期无偿占用土地行为,执法队要逐一排查,逐一消化,完善供地手续,对于不积极配合完成的,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对违法建筑要做到要么办手续,要么拆除整改。三是要用好政策,抓出工作成效。各县区要抓住撤销批文这一政策机遇,实地查看形成“批而未供”台账,认真梳理,逐一核查、撤销,确保我市“节约集约评价考核任务继续排在全省前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各县区局要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标准,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省厅印发《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加快完善区域评价,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市场主体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