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出让通知书、交地确认书、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
?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记载登记簿→发证
四、办理期限
申请窗口取证的,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自助打证的,拿到受理通知书1小时后可自行打印证书(证明);
申请邮政快递的,以邮政物流信息为准。
需要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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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公证的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7、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8、整宗出让用地转让的,提交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记载登记簿→发证
四、办理期限
申请窗口取证的,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自助打证的,拿到受理通知书1小时后可自行打印证书(证明);
申请邮政快递的,以邮政物流信息为准。
需要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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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变更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②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6、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共有不动产由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7、其他必要材料:宗地图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记载登记簿→发证
四、办理期限
申请窗口取证的,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自助打证的,拿到受理通知书1小时后可自行打印证书(证明);
申请邮政快递的,以邮政物流信息为准。
需要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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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共有不动产由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记载登记簿→办结
四、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结。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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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规划红线图)
5.山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6.山西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8. 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9. 其他必要材料:①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交立项批文。②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名或门楼牌编号证明;③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实地查看)→记载登记簿→发证
四、办理期限
申请窗口取证的,1个工作日(批量业务15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自助打证的,拿到受理通知书1小时后可自行打印证书(证明);
申请邮政快递的,以邮政物流信息为准。
需要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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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需提交:①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②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还应当提交规划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记载登记簿→发证
四、办理期限
申请窗口取证的,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自助打证的,拿到受理通知书1小时后可自行打印证书(证明);
申请邮政快递的,以邮政物流信息为准。
需要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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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非涉税业务)
一、申请人要求
双方申请(因继承、受遗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转移的材料,包括:
???(1)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3)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4)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房改售房的,提交公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公房出售评估登记表;房改标准价房补差的,提交公房出售(标准价补差)审批表;
??(6)夫妻间不动产转移: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约定书、结婚证;
夫妻离婚涉及不动产转移: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7)企业转制的提交企业转制方案及上级部门批准转制的证明文件;
?(8)企业因破产而清算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生效法律文书;企业因解散而清算的,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和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清算方案(清算报告)或转让协议、证明;
?(9)因划拨、移交取得的房屋应提交划拨、移交的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询问)→审核→记载登记簿→发证
四、办理期限
申请窗口取证的,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自助打证的,拿到受理通知书1小时后可自行打印证书(证明);
申请邮政快递的,以邮政物流信息为准。
需要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申请人要求
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消灭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因房屋征收的,还应提交房屋已拆除证明;?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四、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结。
五、办理地点
阳泉市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A座一层)0353-2038131(咨询电话);0353-205460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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