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 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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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17)第(000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赵立本、阳泉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不动产坐落:阳泉市南大街107号2-3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64.2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泉市天成巷10号
联系方式:0353-2038131
公示单位: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 年 12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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