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 时间:2024-09-25
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FS00073770号、FS000737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晋ICP备05007173号 阳泉市地理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