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球体育开展2016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3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测办〔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开展2016年测绘法宣传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内容
(一)宣传主题:2016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宣传贯彻《地图管理条例》为主题,主题口号在有奖征集评选结束后予以公布。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深入宣传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地图管理条例》的各项制度,彰显地图在辅助政府决策、服务大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大众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全社会依法测绘的法治观念。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
三、主要活动
(一)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宣传日当天和前后一段时间内开展宣传活动。
(二)8月29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领导参加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场活动。
(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大型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用户众多的优势,采取适当形式,在宣传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行业单位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1.有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在各自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单位在网站显著位置登载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和宣传画等内容。
3.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或竞赛等形式,提高测绘资质单位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对在宣传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计入单位良好信用信息。
(六)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和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在8月29日前后一周,悬挂主题口号横幅,张贴宣传画,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各地地理信息产业园由所在地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和《中国测绘报》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做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和行业单位学法用法活动。
(二)地方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活动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所属行业单位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提升宣传效果。
(四)在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好活动规格和规模,勤俭节约,注重实效,做到既隆重热烈又简朴务实。
(五)各地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中国测绘报社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用于集中宣传。中国测绘报社电子邮箱:zgchb@263.net.cn,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电子邮箱:tougao@sbsm.gov.cn。
(六)认真做好活动总结。请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报送我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联 系 人:李 倩
联系电话:010-63882210,63882216(传真)
电子邮箱:pufa@sbsm.gov.cn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