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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平定县某山石厂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在平定县冠山镇甘井村开采石灰岩资源。我局对该违法行为提级立案调查。经查,平定县某山石厂越界开采石灰岩资源410124吨,破坏价值为5696622.36元。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平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涉案人员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涉案人员田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款5696622.36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