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03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预算公开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2.组织起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调研,研究拟订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规划以及涉及地质环境生态平衡的开发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等;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市)、乡(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矿产管理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全市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市基本农田划定、调整、补充、检查和保护工作;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土地利用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是,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统计,土地定级、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7.负责全市国有土地资源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政府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场;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指导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和农民集体非农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全市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核,宗地评估价格的备案。
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备量的综合管理,组织评审和认定矿产资源储量;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动态监测及供求平衡。
10.负责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管理市级地质勘查资金,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授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监督和指导县(市、区)一级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的年度检查;按照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制定地方防治监督管理政策,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迹;监督地下水的开采。
13.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负责测绘任务登记和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及应用工作;依法管理本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测绘市场管理,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和本行区域内民用航空摄影项目和遥感项目的审核报批,组织测绘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测绘专项资金。
15.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外交流,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组织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6.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建立信息网络系统,指导县(市、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广和应用国土资源信息技术。
17.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行业务领导,并协助管理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
18.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切实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完成省与市、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下达任务指标。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完成土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抓好逾期未完工项目的后续整顿工作。
2、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切实加快用地报批和供地效率。科学分配用地计划指标,确保重点工程用地需求。
3、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部、省相关规定,依托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平台,积极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工作。通过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前状况、交地、开工、划拨费及出让金缴纳每一环节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大力推进闲置和低效土地的清理处置,继续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4、进一步维护国土资源秩序稳定。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包片包矿、突查暗访、联合会议等八项制度,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工作措施、监管手段、执法监督方式,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5、强化基础业务工作。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完善和深化市级国土资源综合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继续加强对“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加快“数字阳泉”建设,推动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做好资源整合利用后续工作,解决煤矿企业位于保护区及大矿与小矿重叠等遗留问题,换发长期采矿许可证;解决全市铝土矿资源整合遗留问题;加大追缴价款力度,清理煤矿企业欠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稳妥有序推进市级非煤采矿权公开出让;完成煤矿和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备案和年度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
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政治、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加强整改,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好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保证干部安全做事,清白做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 |
2 |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 |
3 |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
4 |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分局 |
5 |
阳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6 |
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阳泉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7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9.2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565.79万元、其他收入1.90万元,政府性基金1060.77万元,收入合计3137.71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8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2.40万元,支出合计3137.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645.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30.12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3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0万元、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718.28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0.9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9.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9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7.2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52.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合计207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67万元、项目支出357.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5.7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060.77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1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45.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合计48.3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3.55万元,减少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后车辆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