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年)第40号
发布时间:2017-09-07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盂县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7(年)第40号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7]77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盂县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的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 (倍数) |
安置补助费 (倍数) |
旱 地 |
0.1482 |
8 |
19 |
其他农用地 |
0.0266 |
8 |
15 |
合 计 |
0.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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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牛村镇前元吉村征地补偿费用为83107元。
三、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盂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
联系人 :秦建军 联系电话:8084029
四、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盂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盂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