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7】第3号国有土地收储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6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确保我市项目建设用地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阳泉市棉麻粮油总公司的申请,阳政办函【2017】162号的批复。我中心将对位于郊区李家庄村,阳泉市棉麻粮油总公司的一宗国有划拨土地进行收储。
该宗地土地证号为:阳国用(2015)第40302010901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阳泉市棉麻粮油总公司;用途为:仓储用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证载面积为4439.9平方米;收储土地面积为4439.9平方米;土地收储补偿价格为人民币1702258元。
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阳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自动放弃,我中心将依法对该宗地进行收储。
特此公告!
阳泉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